[文章]主題: 房產百科:除了房產證和土地證之外 ... 發布者: 蝸牛家
01/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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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百科:除了房產證和土地證之外還有什么權證?
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兩個證。但是,除了這個之外,估計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和房地產相關的證還有他項權。那么,究竟什么是他項權證呢?對應的權利又有哪些呢?
他項權證的定義?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內容。
房屋他項權證有哪些權利?
嚴格來說,所謂房屋的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抵押權、繼承權等權利。下面我們就來一一介紹這幾項權利的具體內容。
1、租賃權
顧名思義,租賃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權利,出租人可從承租人那里獲得租金。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權后,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便處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就是違反行為。
2、典當權
房地產典當是房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他人承典人的行為。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
設典時,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為上不占有、使用該房屋,但有權將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將房屋典權轉讓。設典時,一般應明確典期,出典人應在典期屆滿時交還典價和相應利息從約定而贖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雙方約定,由承典人補足典房的差額而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3、房地產權初始登記
房地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4、房地產贈與
房地產贈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購房者還完了貸款后直接聯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一般情況下客戶只需要帶著購房者的驗證、抵押物憑據、借款合同、保單副本和法據就能辦理他項權證的注銷手續,并取回自己的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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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9-01-09 10:20:58